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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不买定金带回卖方是违反合同的吗?

房产纠纷 2019-11-15 1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
    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买受人只有在行使催告后,方可行使解约权。
    在此中,出卖人可主张某些不可抗力事由为抗辩。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依照《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4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有约定,对于依据计算房款的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即超过部分,买受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则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根据《合同法》及《担保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因此,根据定金罚则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或者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但是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无法同时主张,你方只可以选择一种要求对方承担,对方联系不上,你方可以先发函催告对方履行,对方拒不履行合同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行动建议1,保存好你们的买卖合同。 2,房东不卖房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定金罚则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只能选择其一。 3,尝试再次联系对方,与房东协商,和平解决纠纷,沟通的过程可以录音,固定证据。 4,协商不成,可以先向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向对方释明法律规定,说清楚法律风险5,律师函还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状,你方身份证,对方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6,起诉后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内做出判决,待你方拿到生效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定金看情况来定。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或者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基本种类
    1、立约定金。这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2、成约定金。此种定金是以其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能成立。
    3、证约定金。此种定金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即因定金的交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
    4、违约定金。所谓违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则收受定金的一方得没收其定金而不予返还;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般说来,违约定金类似于违约金。
    5、解约定金。这种定金为当事人一方保留解除合同权利的代价。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得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亦得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
    第四和第五种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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