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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分公司,希望在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给予明确,烦请各位帮忙,能详尽些更好。谢谢!

公司成立 2018-08-22 0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一般要求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是独立的法人为条件设立。   设立公司的要件:   
    1、依法设立(必须)   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要得到国家的承认,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以营利为目的   股东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营利性则成为公司的重要要素,并以此区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法人、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国家机关以及非商业性公司。以从事行政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活动内容的公司不应称为公司,因为它不是严格意义的公司。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由股东的投资行为设立,股东投资行为开成的权行是股权。股权是一种独立的特殊权利,不同于经营权等物权、不同于债权。   
    4、独立的法人   公司须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的条件。

  • 1、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即设立一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  
    2、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注册资本相同,法律没有禁止。  
    3、公司登记管理方面的规定,是新公司实施以前的规定,当时还没有允许一人股东公司注册。新公司允许设立一人股东公司。  
    4、母公司最好增资,但如果母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子公司全额出资的话,法律并没有规定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多于子公司。
  •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

    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发起人缴清股款

    发起人在认购股份后,如规定其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发起人缴纳首期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申请设立登记

    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时应当报送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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