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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退休了,工资不是必须清算吗?

劳动纠纷 2019-11-21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用人单位应该正常结算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按照法律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但实际中大多数公司都是在下一个月的工资发放日支付。
    至于提成奖金,在法律上也是属于工资。虽然是三个月结算一次,但你作为劳动者应当享有获得已工作期间相对应的提成奖金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话,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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