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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税里有没有纳税券,我怎么能知道我的工资是预扣税呢?

劳动纠纷 2019-12-04 1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也指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12000-3500)*20%--555=1145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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