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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物业公司拖欠物业费,每天罚款五千元是否合法?

房产纠纷 2019-11-26 17: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拒交物业费属于违约。不管物业管理有多差,业主都必须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不交物业费需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S=KN×
    0.003×T,即滞纳金S=月管理费(K)×欠费月数(N)×
    0.003(系数)×月欠费的平均日长度(T)。
  • 对于物业费诉讼时效分析可根据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催缴的合理期限内,向法院请求业主交纳物业费的,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您所提出的“物业费有诉讼时效吗”问题,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将导致权利的丧失或权利效力减损的法律后果。
    那么物业合同同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并不是说,过了诉讼时效的物业费都无法主张了。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如经公证的催收单或其他方式行使债权的凭证;物业公司采取通过业主委员会催收物业费,由业主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据证明等,法院还是可以维护物业公司利益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 1、物业费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你们三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是从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有法律依据,这是合理的。不管你住不住都得交。
    2、如果不住人,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按70%交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垃圾费全额交纳,因为垃圾费不是物业公司收的,是环卫收的,他们不管你住不住的,只按户算。
    3、因为你选择的是有物业的小区,也就是说你在购房时就已经知道,你必须要和其他业主一起承担小区公共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现在就是花点钱,让你住的环境和你房子将来的升值空间加大。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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