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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房地产有权使用国家出售的土地,未申请房地产证,被债权人起诉后被法院查封,三次出售后仍未出售的。我还能买它吗?我能转让土地使用权吗?

债权债务 2019-12-06 2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
      
    一、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时,除复制有关材料所必需的工本费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费用。登记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二、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
  • 划拨土地如何转为出让土地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为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
    应缴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该出让土地价格的4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所以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不一定都是70年。
    3、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人民群众注意此条规定的第三款,这里的住宅用地通常情况下即宅基地,非常明显不仅仅是针对待发放宅基地而言的,也包括正在使用的宅基地。县政府依法批准宅基地不能批准给两家,显而易见这不是纠纷,不要隐瞒、遮掩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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