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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您是否必须根据劳动法扣除因怀孕期间各种不适引起的紧急工作工资?

劳动纠纷 2019-12-12 12: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扣工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当然,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规定员工辞工应提前30天通知单位,但并没有规定急辞工可以扣除工资,所以扣除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如果急辞工给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劳动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 1、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的话,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才能做出具体判断。
      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2、关于赔偿的话,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则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你少休息的两天属于休息日加班,计算方法为:1650/
    21.75/8*休息日工作小时*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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