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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建议退出,不赔偿任何理由2、没有给员工买5个保险

保险纠纷 2019-12-08 2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公司主动辞退员工怎么赔偿解答如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40、
    46、
    47、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你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你咨询的问题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其一是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其二是工资待遇纠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你为公司提供了正常劳动,你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公司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公司以分公司亏损为理由停发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现在是2017年4月,公司至今仍未发放2017年2月份的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拖欠工资,你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你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现在公司对员工进行劝退,也就是说公司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你如果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你必须证明公司存在劝退的行为。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你辞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你在公司的工龄(工作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六个月或以下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追究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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