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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一天病假的工资合理吗?如何计算病假工资

劳动纠纷 2019-12-13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只要认定下来工伤,不需要算病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按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劳动者在病假期间遭遇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  如果遇到以不正当理由扣除工资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这样来解决:  第一步,去当地劳动局投诉,申请调解;  第二步,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到这一步,公司都会给予解决,因为如果公司在劳动局有不良记录,会影响营业执照的年审;  第三步,如果仲裁也无果,那么当事人就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去法院进行诉讼,也就是我们说的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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