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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做公正是按哪些收费标准,必须房本吗

房产纠纷 2019-12-24 0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由售房人交纳  住宅:3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  住宅:80元/套;  
    3、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由购房人交纳  住宅:砖混结构
    15.6元/平方米,框架结构
    16.8元/平方米;  
    4、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5、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6、契税:由购房人交纳  住宅: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按交易额的
    1.5%交纳,非普通住房、个人购买二套以上、单位购买按交易额的3%交纳。
  • 首先小产权房的房产是不能公证的,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但可赠与或遗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
    以往所说的“小产权”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房,在国有单位里,土地是无偿划拨的,土地由国有单位全体职工共同使用。职工购买这种条件下建设的住房,房屋由职工个人所有,但无法获得个人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小产权。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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