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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可以同时设立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成立 2019-12-27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外国投资者的条件。
    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独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由经营者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1、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业务不同,有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其中: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不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2、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这点上我国和美国不同,不允许分期缴纳;但是,中外合资企业是一个例外,可以分期分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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