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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给他人。配偶需要签署抵押合同吗?配偶是否作为另一抵押人或最终签署知情同意书?谢谢你

房产纠纷 2020-01-04 05: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
    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
    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
    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
    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
    ①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③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⑤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贷款程序
    (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
    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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