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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继承 2020-01-09 15: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离婚财产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 继承权公证的办理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我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深圳市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7)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8)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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