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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和您讨论一下二手住宅的过程。

劳动纠纷 2020-01-12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的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 二手房过户要注意哪些问题?


    1、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产权的过户必须要经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后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中介公司、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要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2、二手房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应立即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双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完成交易手续的,应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若双方发生房屋买卖纠纷,一般要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将房屋查封,防止房屋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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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2004年比2003年该数量翻了一倍还多。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注。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买方必须见房主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 过户第1步:评估
    相关房屋的买方和卖方,双方要带好各自的身份证、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到行政服务核心的评估窗口来进行评估。
    过户第2步: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
    在评估以后,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
    所说的买卖合同,和前面已经签定的买卖合同是二回事。这里讲的是签订买卖合同,行政服务核心的房管窗口工作人员,会帮您检查卖方的身份证、卖方是不是身份证上的本人、房屋是不是存在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则会被要求同时到场)、房屋是否已被查封、房产证是不是真的,总的来说,只要在行政服务核心的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那就可以基本放心,卖方的人也好,房产的权利限制也好,工作人员已经帮你检查过了,就没有问题。
    除此之外,在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卖方就不能再和第三方再签订买卖合同了,因为房管局的电脑里已经有了备案了,如果你和卖方的合同不撤销,则卖方永远也能再将此房卖给第三人了。
    这儿所称的签订买卖合同,在行业也称为二手房合同备案。过户第三步:填写申请表
    现在到行政服务核心房管窗口将合同签好了,那下面的事情要根据是否需要贷款分开做了。
    假如需要贷款,则要去公积金核心或银行了,这里不多说了,在本频道“交易手册”购房流程的住房贷款一栏中,都有非常详细的介绍。等去过了公积金核心和银行,买卖双方再到行政服务核心房管窗口。
    假如不需要贷款,或已经去过了公积金核心或银行,那现在要做的是下面的事情:
    房屋买方和卖方(如有共有人,需所有共有人同时到场)双方填写买卖申请表,并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字。
    友情提醒:签字必须当着工作人员面签,否则无效。
    过户第四步:缴纳契税
    房屋买卖申请表填写好了以后,紧接着到行政服务核心一楼大厅的地税局契税窗口缴纳契税。
    过户第五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卖方至行政服务核心一楼大厅的5号房管窗口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过户第六步:受理过户
    在所有的税都交完了以后,把交税的回单(税票)带好了,买卖双方回到原签字窗口,将所有资料递交行政服务核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受理单上有领证日期。
    过户第七步:国土证过户
    我们刚才办理的是房产证过户,还有土地证呢。当房产证过户申请被受理后,买卖双方拿着资料到行政服务核心房管窗口对面的国土窗口去申请国土证过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给您一张受理单。
    过户第八步:领证
    要按房管窗口给的受理单承诺的领证日期,到行政服务核心房管6号窗口领取房产证,到国土2号窗口领取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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