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集体企业的破产清算组可否直接对所清算企业的房屋、机器设备等进行拍卖委托?

破产清算 2018-08-26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拍卖破产企业资产,由破产资产管理人向拍卖公司委托,由拍卖公司在报纸或网络上公告。  企业破产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宣告企业不能清偿其债务,并依法对其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的法律程序。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经债权人会议与和解整顿等程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是宣告企业正式进入破产清偿还债的标志性法律文书因此,拍卖企业在接受委托拍卖破产企业资产时必须将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作为重要证明性文件列入委托合同的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后,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实际上继续行使企业的民事权利,清算组组长实际上行使企业法人代表的职能。
  • 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根据法院指定,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并负责其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结构。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管理人,即清算组、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清算组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帐户,不得开立除临时存款账户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破产清算临时存款账户时,必须撤销存款人原所有的银行结算账户,即存款人应先撤销该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最后办理基本账户销户手续。
    上述内容就是对于破产清算开立帐户管理的相关内容的解答。
  •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可知,企业破产财产清算顺序如下: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