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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丈夫去世了,丈夫的遗嘱是房子归我所有,不过遗嘱没有公证,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女儿名下,但我女儿还有哥哥姐姐,请问应该这么过户呢?

继承 2018-08-27 0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无需公证也有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形式必须合法。

  •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哪些情况需要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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