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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了一套二手公寓,原来的房子还在这个房子里,他的非亲戚要挂我们的房子,需要自己办手续吗?

房产纠纷 2020-02-03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二手房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对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二手房需要以下手续:
    1、两边当事人在房子买卖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实、转让合平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办理部门提出请求,并申报成交报价;
    2、房地产办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请求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办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报价,并依据需求对转让的房子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价;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则交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办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两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办理法》的规则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房子权证书;②买卖合同(原件);③两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子权登记请求书(收件窗口收取)。
  • 在实际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该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处理户口问题:  
    第一,预先调查核实。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
    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  
    第二,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救济条款。首先,应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之后。
    其次,应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比如,每逾期一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再次,如出售方提出在交易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买方要审慎决定是否要接受这样的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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