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爷爷和奶奶去世了,大儿子早逝,出生一个女儿,两个儿子还在那里。爷爷和奶奶在生活中没有看到赡养义务。请问孙女可以继承比例。

继承 2020-02-10 2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老人没有其他子女,或者其他子女没有赡养能力,而孙女有赡养能力的,应该承担对祖父母的赡养义务2,可以参考《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子女赡养父母,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应尽的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这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
      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上讲,赡养父母是子女反哺回报尽孝道的体现,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代代相传的应该承担的责任。
  • 承法关于丧失继承权的相关条例: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十三条相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只要证据表明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是可以要求不分或者少分的。在法制社会,儿子、女儿都是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不过也要尽到赡养义务为前提,体现权利跟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潜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