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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妈奶65岁了昨天通知明天上班,今天一早上去上班在还没到厂里半路发生车祸,对方逃逸,能否要求厂里得到赔偿。请问我妈奶65岁了昨天通知明天上班,今天一早上去上班在还没到厂里半路发生车祸,能否要求厂里得到赔偿。

劳动纠纷 2020-02-17 1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
  • 肇事逃逸首先就是要拘留的 保险公司不赔 所有损失要自己出的
    处罚看地方 有些地方直接就吊销驾照的 你的医药费 要是有伤残都要他赔的
    私了就看 你的伤势和谈判 以及对方和你的关系了
    如果你没什么伤的话 弄得好 赔个一万没什么问题
    不过要是对方比较有关系 就难说了 本来私了的事就是谈判决定的么
  • 上班出车祸的,其中可要求工伤赔偿。假设是要求工伤赔偿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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