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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要拆迁,房地产由我和哥哥共有,我哥哥占90%,我占10%,我哥哥要求全部产权,他要根据拆迁范围的估价补偿,我不同意,法院是否强制判断?

房产纠纷 2020-02-24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 您好!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
    控制区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处在安全范围内,应当进行拆迁安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 企业拆迁补偿评估要注意什么呢?
      
    (一)搬迁准备阶段:
      ⑴ 因工厂的客户得知该企业搬迁的消息,从而对其交货能力缺乏信心,因此定单会逐步减少转移;
      ⑵搬迁企业不能在原地上新产品和扩大生产规模,丧失了发展的赢利机会;
      ⑶由于工厂将要搬迁,对原材料的定货将逐步减少,这势必在与原材料供应商的价格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⑷由于工厂将要搬迁,企业管理层必然为此投入精力,因此影响了工厂搬迁前的生产管理;
      (5 )工厂新址建设的一系列费用,包括征地、规划设计、厂房基建、装修、工厂配套设施的建设等等。在这个阶段,企业所受到的影响和损失是从零开始,并曲线上升。
      
    (二)搬迁阶段:
      在搬迁阶段,工厂完全停工停产。业务收入为零,但,企业的另一些开支仍需要支付,包括:
      ⑴生产经营中仍需要支付的费用:
      A 、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福利、社保)以及当涉及职工后勤服务的建筑也需搬迁时、还需要保障职工的后勤需求;
      B、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按月计提的折旧费用;
      C 、管理费用;
      D 、不在搬迁范围内的销售、营业网点的日常开支(房租费等)。
      
    (2)财务费用:
      因工厂搬迁贷款的利息支出。在这一阶段,搬迁对企业的影响和导致的损失曲线上升,可能达到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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