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我丈夫离婚了,他结婚了,开了酒席,借了几万元,属于共同债务,他借钱我也不知道,听说这成立了,我的胜算是多少

离婚 2020-02-29 0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 共同债务认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1、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负债的,给付人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可以主张返还。即便不主张返还,该债务依法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购买该财产所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虽然问题所涉及的情形并非购买财产,但是毕竟彩礼系借款而来,且借款而来的彩礼给付于女方,因此基于该事实,参照上述司法解释,婚前借款而来的彩礼,给付至女方,离婚时,即便男方不以生活困难主张返还,该价款依法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方显法律公平,如果女方归还彩礼,则不必承担共同清偿该债务的责任。
    2、一方婚前借款购买的财产,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购买该财产所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8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0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黑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和我丈夫离婚了,他结婚了,开了酒席,借了几万元,属于共同债务,他借钱我也不知道,听说这成立了,我的胜算是多少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