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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就是购房者 在签署买房合同交货一万订金后 另一方才帮我说他的房屋是给他人贷款担保 不可以产权过户??买卖协议上写的他11月产权过户 我想要资询一下这顶金会退吗

房产纠纷 2020-02-22 1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就你介绍的情况,一般购房者在购房时要谨交定金,因为定金的性质乃是购房者为后期买房做的一个现金担保,如果后期不能依约购买,则售楼方就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因为你的具体案情,你购买该房屋的一个重要缘由乃是因为看中了露台的使用权,现在对方不能将该内容签订进合同中,则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达成为由要求对方退还定金。这种案情一般进入到诉讼,法官也会劲量调解结案。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
  • 首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购房合同中,定金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由买方向卖方预先支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将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定金接受方违约,应当向支付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都按约履行合同,定金将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在本案中,2万元定金如果不超过购房款20%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约履行合同,2万元定金可以作为购房款折抵。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定金与订金不同,订金不属于法律概念,不像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如果接受方违约不能要求其双倍返还。另外需要提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 “订金”和“定金”虽为一字之差,只是在法律面前才有不一样的意义,但不一定每个人都是懂法的。一般来说是不能退回的,这个具体要看你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关于装修定金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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