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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门面的情况下,房主要我扣除转让金,说成给上一个租赁户的,可是我没见到转让协议,只能房主笔写了一份收据,如今我掌握到转让金是房主自身收了,这一归属于行骗吗?我都能要回转让金吗

综合法律 2020-04-20 02: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 您所描述的问题涉及缔约过失责任您可以参考下面的法律规定我国《合同法》第42条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该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可见缔约过失责任实质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缔约过程中的体现。具体来说,您可以收回转让费并且要求对方支付信赖利益赔偿。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 签订三方买卖合同,房东如果违约,应该是可以拿回定金和违约金。尽管签订合同时,房屋的共有权人没有到场,但是既然男房东讲明得到共有人(其妻)的同意,那现在以妻子不同意作为反悔的理由,属于因为对方的过失或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了现在的局面,你有合同为据及中介公司做证人,完全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解或诉讼的方式拿回定金和违约金。
    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你尽量要拉住中介公司帮你征讨权益,毕竟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你没有认真审看合同生效的条件(共有人到场确认或签字),就贸然支付定金,也存在疏忽,有一定责任。
    所以一定要让中介公司帮助你争取权益。
  • 卖方(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买方(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xx市xx区xx街道xx号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xxxxxxxxxxxx号)。该房房龄xx年。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xxxxxxxxxx元整(大写:x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整)。
      第三条 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购房款后,应立即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或x次)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xxxxxxxxxxx元整。
    约定付款之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五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交房时间。
      在收房时,必须确认甲方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甲方需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
      第六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x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八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产权人x份,乙方x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
      (盖章) (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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