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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小孩子6岁,不久前被同住宅小区的一起玩的小孩子(中小学4班级)骑单车撞胳膊肘处骨裂,恶性事件产生时,彼此爸爸妈妈均不到场。我想问一下另一方需付是多少义务,是承担全部责任吗?我还必须担负一部分赔付吗?赔付都应当包括哪些?我们家小孩子6岁,不久前被同住宅小区的一起玩的小孩子(中小学4班级)骑单车撞胳膊肘处骨裂,恶性事件产生时,彼此爸爸妈妈均不到场。我想问一下另一方需付是多少义务,是承担全部责任吗?我还必须担负一部分赔付

离婚 2020-02-27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因此对于交通事故中全责的赔偿,可以使用该解释中的有关规定。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如果业主的东西交给物业保管,双方有委托保管协议书,那么物业保管不好,损害了,那物业要根据保管合同承担责任。如果业主并没有把东西交物业保管,也没有签保管协议书,那东西损害了,和物业的关系不大。
    除非你能证明物业服务小区过程中有失误,且这个失误跟你东西损坏有直接关系,否则物业没责任。
      物业不是为某一个具体业主服务的,更不是为具体业主看守财产的,物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保洁,维护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等等。
  • 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则赔偿数额很少,等于给医院减免了民事责任。全责也不过几万元。
    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不按照医疗事故赔偿,而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话,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般地区的成年非老人,也要赔偿20万元以上,大城市要在60万元以上 如果是全责的情况下,则可能具体赔偿的金额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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