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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和我在2006年4月病死,我弟弟和我在2006年7月死于原因,我母亲和我在2012年3月病死。 我弟弟2000年离婚,孩子由女性养大。 现在我父亲有房地产。 弟弟家的孩子有继承权呢。

继承 2020-03-05 1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怎样继承房产是看情况的,如果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得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 房产继承权分配:
    配偶首先占有50%,这部分不是遗产,另外50%才是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但第九条同时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这意味着同等情况下,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而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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