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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父母上海地产权房,他们今年去世了,十年前在分配房子的时候,家里已经安排好了,我给了我的大哥和两个大哥20万,房子是属于我的,但是还没有经过家,现在父母去世了,我的大哥想房子怎么办,我怎么转房子过来。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父母上海地产权房,他们今年去世了,十年前在分配房子的时候,家里已经安排好了,我给了我的大哥和两个大哥20万,房子是属于我的,但是还没有经过家,现在父母去世了,我的大哥想房子怎么

继承 2020-03-26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离婚共有房屋析产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和变价分割三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
    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
    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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