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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合同工,合同期满的2018年12月31日,在峨眉山市国土局工作,至今工作了5年9个月,月平均工资是4394元,现在工作单位说11月30日要解雇我。 我是孕妇,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计划于2017年12月26日分娩我是合同工,合同期满的2018年12月31日,在峨眉山市国土局工作,至今工作了5年9个月,月平均工资是4394元,现在工作单位说11月30日要解雇我。 我是孕妇,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计划于20

劳动纠纷 2020-03-17 02: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对方赔偿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如果与对方无法达成协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的详细情况,你可以来电跟我们详细说明,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事宜,给出专业详细的解答。
  •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 没有特殊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2 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以要求支付额外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经济补偿。
    其他合理请求等。 3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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