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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被拆毁了,儿子请安置家写他的名字,家里回他,做了司法鉴定。 可以贷款。 当时我先付了二十八万元,他答应我。 到现在家里的第一笔款已经付了,还没有还清,钱不给我。 我没办法,只能取消赠与,不能

继承 2020-03-02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贷款和买卖的。一,安置房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1、拆迁协议书及公证;
    2、安置定位单、定位公证;
    3、结算清单、购房款发票(要求两项对齐);
    4、户口簿、结婚证、夫妻身份证;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公章、企业反担保;二,安置房贷款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温州市已摸文定位、结算款已付清的安置房;
    2、具有本地身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单位或个人无银行不良记录;
    5、明确提供贷款用途;
    6、贷款金额不能低于50万元,贷款期限在半月至一年;三,安置房贷款流程:
    1、咨询申请,业务受理(需填申请表);
    2、我司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
    3、我司员工带以上
    (一)要求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
    4、银行签贷款合同;
    5、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6、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7、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20%的利息(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开始放款;
    8、客户到我司付代办费和担保费(全年一次性收取);
    9、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
  • 许多人都不太了解安置房,其实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 对于您提出的贷款没还清的房子可以卖吗这个问题,由于是拆迁,所以一般拆迁方会帮你处理与银行的债务,拆迁方在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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