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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法怀孕的第二个孩子有权休假或休假

劳动纠纷 2020-03-06 23: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全国二胎政策落地前生二胎依然是违法,2015年10月30日最新的新闻是内地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但是在政策落地前省的二胎宝宝依然属于违法超生。
    现在的二胎符合条件还是按照以往的政策:
    1、 夫妇双方生育二胎申请书。
    2、 填写二胎生育申请表(钢笔将各栏目填写清楚)。
    3、 男女双方单位、街办事处计生办加盖公章。并有主管计生的领导及专干签字。
    除以上三个必备手续外,各款具体手续如下:
    一、 第一个孩子系残疾的:
    1、 由女方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2、 由女方单位出具第一个孩子系残疾证明(该残疾证明为天津市计生委统一印刷专门用于审批二胎的),并提交残疾儿治病的主要病历。区县计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检验报告单。
    3、 凭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领取申请表,用钢笔填写,并由男女双方单位及上级单位的领导和计生干部签署意见。报送街计生办审核,然后报送区计生委审批。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女职工孕期具有法定过错的,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反之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孕期,非本人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顺延至哺乳期满或者流产假期满。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合法的,没有经济补偿金;违法的,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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