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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房地产能改名为未成年人吗?

离婚 2020-03-27 10: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权更名所需费用如下:  按继承面积的2%收公证费,房价是当地政府的定价。  房产继承权办理如下:  首先得看的房屋几年了,每种情形都不一样。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未成年人可否拥有自己的房产?  一般认为,只有成年人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房产,未成年人不可以拥有大额财产。其实,这是对法律的一种严重误解,宪法中早已明确规定:公民(自然人)享有财产权,并没有年龄的限制,民法通则中也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分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年龄大小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即任何人不论年龄大小等因素皆可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不受任何限制,这是宪法和民法所赋予的自然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自然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近代以来,特别是资本主义革命以后,从法律上彻底废除了奴隶制,彻底承认了人是一律平等的,哲学家黑格尔甚至是认为只有有了独立的财产,才会有独立的人格,人身依附的情况才会彻底改观。
    财产权作为一种基本权利自然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当属毫无疑问,否则社会又回到推到奴隶时代,那个时代就有很多的“人”没有财产权,没有独立的人格,如妇女、努力等,他们的人格也是依附于主任或者丈夫的。
    人们会误以为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是把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混淆了,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自然能来讲不是独立的,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因为行为能力是法律上对自拟恭维人认识、控制自己的行为的状况的一种确认,认识、控制能力不足并不代表其本人次啊产能力不足,相反法律上可以设计大量的制度来保护和监督其行为和财产不受外界的侵扰,如监护、法定代理、亲权等,若是未成年人没有财产权,那这些制度设计的初衷作何解释。
      未成年人如何买房  既然我们知道未成年人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但买卖合同又是重大事项,显然不能由其独自实施,法律上规定了监护制度和法定代理制度正好就是为了辅助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的不足,所谓监护就是指: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我国监护制度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二节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mp;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作了补充规定,内容包括监护人的资格、监护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等。
    ,法定代理人制度也是如此,我国民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就是其监护人,一般就是指父母,未成年人买房可以通过法定代理人的辅助完成,在买卖合同上共同签署父亲或者母亲的名字和未成年人的名字即可,在买房的时候要提供存在监护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等,这样,将来的房产证就可以登记在子女的名下或者与父母共有,当然也可以采取赠与的办法,即先有父母出资买房,领取房产证后再过户到子女名下。
      父母离婚,是否可以分割在子女名下的财产  父母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的房产由被告所有,此约定应属无效,孩子才是房产的真正的主人,其他人无任何权利在合同中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否则就是无权处分,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父母处分孩子的财产也是一样,在人格上父母和孩子不存在任何依附关系,相互是独立的,父母和孩子在法律上只是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父母要处分孩子的财产要有严格的条件,即为了孩子的利益才可以处分,否则就是侵权。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才惨一般是按照夫妻之间的协议优先,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财产分割的各项原则进行划分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房屋,则夫妻双方可以按照上述说明的,先就房屋进行协议分割,如果能达成协议最好,如果不能的话,则可以通过有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来判决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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