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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岁 无证驾驶电瓶车与别人发生碰撞
在您17岁无证驾驶电瓶车与他人发生碰撞的情况下,法律对此类事故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程序。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且有当事人逃逸,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非逃逸方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针对无证驾驶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导致交通事故后逃逸,虽未构成犯罪,也可能被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在处理程序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要求,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如果事故仅涉及财产损失,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果驾驶人存在饮酒、服用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嫌疑,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因此,如果您在无证驾驶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如果对方受伤,应立即进行救助,并尽快通知交警部门来处理。同时,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罚款或拘留,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建议您及时与专业律师联系,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你好,饮酒49%会怎么处理?,在云南文山
酒后闹事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喝酒闹事的人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所以,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酒后闹事一般处最低五日、最高十日的拘留,可并处最高五百元的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处最低十日、最高十五日的拘留,可并处最高一千元的罚款。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驾驶证被注销怎么才知道什么时候重新考
当驾驶证被注销后,重新考取的时间取决于注销的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过期被注销:如果驾驶证过期超过1年但不足3年,你将被注销。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在注销后的第二天报名参加考试,无需等待任何时间。 扣分达到12分被注销: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因累计扣分达到12分而被注销,你需要前往指定的交管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学习,学习结束后方可申请考试重新获得驾驶资格。 过期超过三年:如果驾驶证过期超过三年未换证,那么你的驾驶证会被吊销,此时需要重考所有科目。 其他情况: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如被锁定或拉入黑名单等导致的注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查询相关法规或咨询当地车管所了解具体的重新考取条件和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在准备重新考取驾驶证时,你需要准备相应的体检报告到车管所的业务窗口提交,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建议在准备重新考取之前,先详细了解当地的交通管理规定和考试流程,以确保顺利恢复驾驶资格。
我开小货车进地下停车库,没注意看有限高,车顶撞墙上了,保险公司能赔多少?
保险公司能赔付的金额取决于您购买的保险条款和事故责任认定。 如果您在进入地下停车库时不慎撞击限高导致车顶损坏,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您是否购买了相应的车险以及保险条款中对于此类事故的覆盖范围。通常情况下,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情况: 交强险:交强险主要用于赔偿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是您的车辆自身受损,交强险通常不承担自己车辆的损失。 车辆损失险:如果您购买了车辆损失险,那么在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保险条款设定一个免赔额,即在一定金额以下的损失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如果事故导致了地下停车库的公共设施损坏,且您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这部分损失可能会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时会要求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据,如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及身份证等文件,并可能需要填写出险报案表。理赔员会指导您进行车辆检查和定损,并在此过程中强调诚信的重要性。任何逃逸行为都可能导致保险赔偿失效。 法律风险防范:在处理赔偿过程中,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和保险公司的流程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存在逃逸等不当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对方全责:如果事故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比如地下停车库的限高标识不明显或其他责任方的过错,那么对方的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您的损失。 综上所述,具体能获得多少赔偿,需要根据您的保险条款、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实际损失来确定。建议您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了解具体的理赔流程和赔偿标准。同时,如果事故涉及第三方责任,也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个人骑电瓶车在路上发生事故,是否有责任
你好三个人喝酒,一个人骑电瓶车在路上发生事故,另外两个人是否有责任
车祸所致人身伤害事故中,车主是否有责任预先垫付医疗费用
车祸所致人身伤害事故中,车主是否有责任预先垫付医疗费用
我的同等责任怎么赔付
我的同等责任怎么赔付
想我在安置小区理赔有想我在安置小区理赔有一套想我在安置小区里面有一套房人然想我在安置小区里面有一套房然后我回小区停车物业向我收取
想咨询一下,我在安置小区理赔有想咨询一下,我在安置小区理赔有一套想咨询一下我在安置小区里面有一套房人然想咨询一下我在安置小区里面有一套房然后我回小区停车物业向我收取,这个停车费合不合理
4s店在车主或者车主允许的情况下配了,没有核实配钥匙的人是否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还是拿回钥匙?
别人开着我的车去4s店配了车钥匙,4s店在车主或者车主允许的情况下配了,没有核实配钥匙的人是否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还是拿回钥匙?
醉驾出事故了,车子可以走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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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案例】首次鉴定无等级,团队介入,再次鉴定十级伤残!
22年11月21日下午,卢大哥在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爬架上进行翻板作业时,不慎被掉下来的铝模立杆支撑底座砸到左手,当日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为左食指手指损伤(末节离断),左手第二指骨远节指骨骨折等严重伤情。事故后,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而该鉴定结果显示卢大哥所受伤情并未达到伤残等级,这让卢大哥一筹莫展。选择委托因为工伤遭受了病痛,却没有达到伤残等级,单位得知没有等级更是拒绝处理工伤赔偿事宜,一大笔赔偿金付诸东流。因为单位的变本加厉,对工伤的不闻不问,以及同事的不予理睬,卢大哥也自己渐渐也对鉴定等级失去信心,想就此放弃。在这种情况下,卢大哥还能拿到赔偿吗?难道,受了伤只能自认苦吃吗?事实上,初次鉴定无等级并非没有转圜的余地,好在卢大哥遇到了我们!案件处理流程l真诚援助,信赖委托2022年11月,团队帮助卢大哥分析目前单位态度,案件形势,在团队耐心解答过后,卢大哥与我们法律签署服务协议,全权委托处理此次赔偿事宜。l公司拒赔,委托处理2023年7月,在收到鉴定结论后,公司知道卢大哥伤情达不到伤残等级,直接表明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天,团队立即带着卢大哥申请再次鉴定,主张工伤保险待遇。l再次鉴定,十级伤残于是,在团队的帮助下,卢大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重新鉴定,最终被评定为伤残十级。处理流程「案件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案件推进」我们凭借自身丰富的经验,对于劳动能力鉴定评残标准的熟悉,初步判断卢大哥的伤情存在达到伤残十级的可能。于是,在遇到卢大哥的第二天,就前往医院调取卢大哥的全套医疗材料,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重新鉴定。在团队的努力和卢大哥的配合以及法医的细心检查之下,卢大哥最终被评定为伤残十级。重鉴成功2023年11月1日,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卢大哥的伤情构成伤残十级。在团队的帮助下,卢大哥成功取得了获得十级工伤赔偿的希望。而目前,卢大哥的索赔流程也在有序进展中。“让每一位伤者享有法律的正义”,不仅是我们的使命,更是我们办案的坚守与执着。我们会秉持着这一初心,在当事人因为工伤束手无策时,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赔偿。无论面临多复杂的案件,我们都将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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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案例丨鉴定无等级,赔偿大打折扣?律师团队助当事人重鉴十级,足额获赔!
自己一天的工作,勤勤恳恳,不料刚入职第5天,田大姐在操作烘干机时,右手不慎被卷入烘干机三角皮带里,导致右手中指受伤。事故发生后,单位为田大姐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药费,但因为这次事故给田大姐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后续赔偿费用单位却未曾提起。选择委托事已至此,生活仍然要继续,田大姐想着跟单位协商事故的赔偿事宜,多次沟通未果,单位甚至不愿意为田大姐进行工伤认定。就在田大姐及家属多次碰壁、求助无门时,偶然了解到了团队,得知其在处理工伤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于是与我们取得了联系。咨询过程中,对田大姐的案件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大姐及家人充分感受到我们专业的服务态度和优秀的业务能力,果断选择委托团队处理案件。案件处理流程单位拒赔,真诚委托2022年7月,受伤后的田大姐主动找到我们,在团队耐心解答过后,田大姐主动与我们法律签署服务协议,全权负责此次赔偿事宜。初鉴无等级,团队出手2022年8月,在收到无等级鉴定结论后,立即指导田大姐申请再次鉴定,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推进索赔进程十级伤残,成功获赔2022年9月,在团队的帮助下,田大姐最终被评定为伤残十级,并成功到赔偿款。案件流程接受委托后,我们立即成立了专案服务小组,一起讨论案情,田大姐已经申请工伤认定,拿到了工伤认定书,但是在鉴定时田大姐被鉴定为无伤残劳动障碍等级。团队经过分析认为根据田大姐的伤情,该份鉴定结论是有失公允的,并且如果认定为无伤残等级,田大姐的赔偿款将大打折扣。于是帮助田大姐充实医疗材料,及时和省级伤残鉴定委员会沟通,向省级伤残鉴定提起再次鉴定。经过团队的努力,田大姐如愿收到鉴定十级的伤残鉴定结论。完美收官鉴定结论出具后,通过提交证据,引导案件事实等,最终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出具调解书,帮助田大姐争取到了八万多的赔偿款。拿到工伤赔偿款后田大姐对团队表达了感激之心,也对团队的专业能力给予了高度认可,责任为先,全力以赴,让每一位伤者享有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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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承租公房拆迁获得安置利益属于个人财产吗
平区某号房屋过户手续;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06年1月前原告及其妻子和女儿居住在北京市西城区某号一间仅有19.33平方米的房屋中。被告户口空挂在原告的房屋上,被告及其妻子和儿子并未在此居住。2006年1月4日,原告与北京S公司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北京市西城区某号的房屋被拆迁。拆迁后,原告和被告二人共同取得某安置房屋指标。原告和被告协商后决定购买并开始选房,最终确定购买北京市昌平区某号房屋。购房款由原告和被告予以支付。原告将购房款支付被告,由被告办理后续手续。房屋领取钥匙后,被告以现居住房屋面积较少为由,与原告协商暂时将北京市昌平区某号房屋由其居住并使用,原告表示同意。2019年6月,原告因户口迁移问题找到被告,被告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在原告的一再催要下被告才出示房本,原告发现被告将北京市昌平区某号房屋登记在被告自己名下(单独所有)。无奈,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被告辩称周某杰辩称,1.房屋是我爷爷的,我是周某奇的长子,当时我爸跟我爷爷商量说这房屋给我。后来我母亲分家时把房屋分给了我和我弟弟,给了孙某一个两居室,是我母亲过户给孙某的,房屋给我弟弟。我母亲分房的时候我不在场,后来我知道就默认了。2.2005年遇到了拆迁。我同意了。拆迁的时候,房屋内户口是原、被告两人都在。拆迁后,房管所批给我一个70平米,给了原告一个50平米,所以总共给了一套房三居室。原告跟我商量,让我养父母,他把户口迁走,我说可以。原告大约于2006年3月把户口迁出,只有我一个人的户口在房内。买房时候,原告支付5万元,装修时给了5万元,涉案房屋内原告共出资10万元,原告要房屋一半就要一半。第三人孙某辩称,1.案涉房屋系孙某和周某杰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对案涉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原、被告是兄弟关系,被告为了非法谋取更多的房产份额,在庭审中举证主张该房屋与原告共同购买,有原告份额,但是经过原告质证,并结合全案证据来看,能够确认事实为:诉争房屋不是拆迁后的安置房,而是孙某与被告共同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进行货币补偿,并没有“安置房屋”。案涉房屋与原告无关,而是孙某与周某杰的共同财产。2.本案原、被告恶意串通意图侵害第三人合法利益,构成虚假诉讼。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周某杰一方面假借与孙某协商房屋价格故意拖延庭审程序,另一方面为规避法律责任谋取非法利益,周某聪与周某杰恶意串通虚构案涉房屋是拆迁安置房的事实,意图通过本案诉讼程序非法获取案涉房屋份额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提出独立诉讼请求:请求确认昌平区某房屋为孙某与周某杰共同所有。法院查明周某杰与孙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81年12月14日登记结婚,2020年12月15日,我院判决孙某与周某杰离婚。周某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周某杰申请撤回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周某杰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目前二审裁定书已生效。周某杰与周某聪系兄弟关系。周某杰承租了西城区某号公房一间,后上述公房一间涉及拆迁。拆迁前,周某杰、周某聪的户口登记在此。2006年1月4日,拆迁人北京市S公司(甲方)与被拆迁人周某杰(乙方)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约定甲方对乙方在拆迁范围内的西城区某号正式住宅房屋一间进行拆迁,乙方现有正式户籍贰人,实际居住人口陆人,分别是本人周某杰、之妻、之女、之弟周某聪、之弟妹、侄子;被拆迁房屋的区位补偿款为170104元、重置成新价款为14925元、扣除购房款4776.59元,被拆迁房屋补偿款共计180252.41元;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助费共计55381.6元,拆迁补助费共计235634.01元一次性付给乙方。同日,拆迁人北京市S公司(甲方)与被拆迁人周某杰(乙方)另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约定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某号房屋,现有正式户籍壹人,实际居住人口叁人,分别是本人周某杰、之妻、之女;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特困补助费114365.99元。签订上述两份货币补偿协议当日,相关部门和拆迁公司支付周某杰上述两份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各项补偿款、补助费合计350000元,周某杰在房屋拆迁《各项补偿补助费领款凭证》上“领款人”处签字。因当时周某聪的户口在西城区某号,同时也在此有自建房,2016年1月4日,拆迁人北京市S公司(甲方)与被拆迁人(乙方,周某杰作为其委托代理人)签订另一份《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约定在拆迁范围内某号房屋,现有正式户籍壹人,实际居住人口叁人,分别是本人周某聪、之妻、之子;甲方支付乙方自建房屋补助70000元、拆迁补助费180000元。当日,相关部门和拆迁公司支付周某聪上述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助费合计250000元,周某杰代周某聪在房屋拆迁《各项补偿补助费领款凭证》上“领款人”处签字。周某杰因西城区某号原承租公房一间被拆迁,周某杰作为被拆迁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006年2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核准通过了周某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中载明了周某杰的身份情况、户口所在地、现住房建筑面积、现住房地址等信息,同时载明“经我街道办事处初审,申请购房家庭情况属实。同意其家庭购买最高总价标准28万元以下(含)经济适用住房,并进行公示”。2006年12月27日,周某杰(买受人)与北京S公司(出卖人)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周某杰以308034元的价格购买昌平区某号房屋,。2008年4月2日,周某杰取得了昌平区某号房屋(以下简称某号房屋)的所有权证。2018年7月2日,周某杰更换上述某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权利人为周某杰,权利性质为经济适用房。诉讼中,周某杰、孙某、周某聪均陈述某号房屋购房款系用西城区某号拆迁后获得的补偿、补助费支付。此外,周某杰还陈述某号房屋购买时周某聪出资50000元、装修时支付50000元,主张房屋中有周某聪的份额,但周某聪、周某杰均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某号房屋交房后,周某杰、孙某一家居住使用,周某杰父母生前一同居住在此房屋。周某聪并未居住过该房屋。裁判结果:一、周某杰名下的位于昌平区某房屋归周某杰与孙某共同共有;二、驳回周某聪的诉讼请求。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具体到本案,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周某聪对诉争的某号房屋是否享有财产权益。根据查明的事实,首先,某号房屋的性质是经济适用住房,周某杰承租的原西城区某号一间公租房被拆迁后,周某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显示周某杰家庭取得购买经适房资格;其次,购买某号房屋的购房款来源,周某杰、孙某、周某聪均认可系从西城区某号承租公房拆迁补偿、补助费中支付,而周某杰领取的拆迁补偿、补助费350000元,足以支付某号房屋购房款;第三,周某聪、周某杰陈述周某聪支付了50000元购房款及50000元装修款,但二人除了口头陈述外,并未提供其他任何证据予以佐证其主张。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周某聪要求确认其持有某号房屋50%的份额及要求周某杰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现周某聪并未举证证明其对房屋有实际出资,故其上述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查明的事实,诉争房屋系周某杰申请取得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后,用拆迁补偿、补助款购买,而拆迁补偿、补助款系周某杰、孙某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诉争某号房屋属于周某杰、孙某共同财产,故孙某要求确认某号房屋为孙某与周某杰共同所有,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周某杰辩称,诉争房屋有周某聪的出资,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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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退押金怎么写
该押金违约条款适用XX年XX月XX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即可。《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二、租房合同续签还要押金吗租房合同续签不要押金,如果之前交纳的押金没有清偿或者退还的,可以不需要再交纳押金,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已经清偿了或者退还的,根据其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重新交押金。《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三、租房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租房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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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轨删除了短信怎么办
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尽可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张女士怀疑其丈夫李先生有出轨行为,并发现了一些可疑的短信。当张女士准备将这些短信作为证据保存时,却发现李先生已经删除了这些短信。在这种情况下,张女士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收集其他证据:除了短信之外,张女士还可以收集其他与出轨行为相关的证据,如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这些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增强证明力。相关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一)电子数据的生成、收集、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安全、可靠;(二)电子数据的生成、收集、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三)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四)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五)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六)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应对策略尝试恢复删除的短信,并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法院,以证明出轨行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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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破产员工有什么补偿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公司清算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公司清算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且诉讼时效为三年,股权转让纠纷也是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权益受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过了二十年仍然不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法律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股东公司破产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股东公司破产不一定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在公司倒闭的情况下股东是不承担公司债务的,因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欠债的,应该用公司的财产清偿债。除非股东涉嫌抽逃出资或出资不到位,以及股东本人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股东才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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