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劳动工伤律师案例

2012年西安市六级工伤事故赔偿调解成功案例
2012年西安市六级工伤事故赔偿调解成功案例陈某,男,1983年5月生,家住安康市宁陕县某镇某村。2001年8月,陈某开始在西安某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从事电工
余伟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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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市六级工伤事故赔偿调解成功案例
西安市工伤三级赔偿案例(仲裁裁决)王科律师案例精选 最新
西安市工伤三级赔偿案例(仲裁裁决)王科律师案例精选最新王科律师案例精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侵权必究。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
王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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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伤三级赔偿案例(仲裁裁决)王科律师案例精选 最新
工伤赔偿一案
工伤赔偿一案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胡××与西安市××酒店因工伤赔偿发生劳动争议,2010年5月18日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接受胡××的委托,指派颜晓峰律师担任胡××与
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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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一案
西安市解除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成功案例
西安市解除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成功案例【审理机构: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办律师:余伟安】申请人黄某(化名)
余伟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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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解除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成功案例
西安市工伤七级赔偿案例(2010年最新)王科律师
西安市工伤七级赔偿案例(2010年最新)王科律师王科律师编辑整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6层。
王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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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伤七级赔偿案例(2010年最新)王科律师
职工退休,单位扣发医保手续
案由:医疗保险手续纠纷案件简介原告:朱**,男。被告:西安市****仪器厂被告:郭**,男原告原系西安市煤矿安全仪器厂职工,1998年退休,2005年被告无故扣
何建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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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单位扣发医保手续
安全最重要,勿拿生命当儿戏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案情简介原告:孙*,男,汉族,1975年出生,系陕西省**县**村人。被告:陶**,男,汉族,32岁,系陕西省**县**村人,现住西安市**区
何建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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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最重要,勿拿生命当儿戏
关于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问题
[基本案情]原告王**。被告临沂市罗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告述称,其丈夫相**原系临沂市罗庄区**中学职工,在该中学从事勤杂工作,2005年12月15日下等1
何建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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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问题
工程事故责任承担纠纷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张前同诉张振彪、西安市西北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公司)、西安市龙北建筑工程(集团)公司第一工程施工队(以下简称工程队)人身损害赔
郭蒲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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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发生事故,对方开车门将我撞到,锁骨骨折。对方保险需要事故认定书,交警询问我是否报警。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验等结果进行判定,双方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赔偿问题
余联刚律师 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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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取保候审多久解除拘留
第一、取保候审十二个月内应当解除该强制措施。第二、对被拘留的人,最早在24小时内解除拘留。第三、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不逮捕立即释放。第四、拘传不存在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车撞到人,第二天又找到车主并索赔1万多元,怎么办?
被别人的车撞伤的,受害人可以与责任人协商赔偿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双方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网上银行转账被骗的钱能不能追回来
法律分析:银行转账被骗了钱还可以追回来,可以报警追回来。如果在第一时间保存了证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就能更快的破解案件。公安机关如果方法得当,措施及时,是有可能追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已经好几年没有拿到了!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赔偿金拿不到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二项规定的法律文书包括:(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三)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被打了一巴掌,我去医院检查,处罚200元释放
打人一巴掌,如果造成轻微伤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主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两个孩子在学校发生冲突,另一个家长在学校门口拦截和威胁孩子。我该怎么办?
孩子在学校受到威胁,可以报告老师长和校长,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对于威胁者,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