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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调休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4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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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中用人单位有的时候会通过调休来抵消加班,也就是补休。但是在工作中也会经常出现,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后,劳动者在补休以前就离职的,那么离职时还未安排的补休要如何计算呢?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离职调休怎么算的相关回答。

  一、离职调休怎么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职时调休没有休完的,用人单位要按加班计算加班费,一般按150%支付,如果是休息日加班的,按200%支付,节假日按300%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怎么收集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在事实劳动关系之下,劳动者处于一个不利的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一旦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将很难成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大量得不到解决,将对劳动关系的和谐产生不利影响。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要收集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此时要注意: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往往还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得在平时工作时一有机会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通过安排调休来抵消加班,而劳动者离职时调休并没有全部休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加班来计算加班费,一般都是按照150%来计算。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的离职调休怎么算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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