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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同签了能随时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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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人认为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有选择的权利,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不符合自己的职业规划,是可以随时离开的。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离职也需要提前几天告知单位的。那么,试用期合同签了能随时走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合同签了能随时走吗

  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上约定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未在劳动合同上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可以去邮政局用EMS快递“辞职书”, 收件人单位处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收件人是用人 单位的人事部门,没有人事部的写法定代表人名字。寄单上物品栏注明是“辞职书”,保留好该寄单以证明提出了解除通知。如果到期后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因未做满一个月辞职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缴纳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稽查大队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合同合在一起签的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简单从法条上看,你签署这类试用期合同,本质就是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

  同时,由于试用期合同结束,转正时,公司还要与你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这样相当于连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一点来看,签署试用期劳动合同真是得不偿失。

  三、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因为即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仍受法律保护。而企业要想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

  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试用期合同签了能随时走吗的相关知识,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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