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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如何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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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等级的判定方式是由当事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进行鉴定,相关部门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一般是在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

  一、工伤等级如何判定

  工伤等级的判定可由社保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申请来进行。法律快车提醒,一般社保行政部门需在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评定劳动者的工伤等级;如果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则需要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什么时候工伤等级鉴定

  工伤等级鉴定是在劳动者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但是对于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工伤等级有哪些

  工伤鉴定标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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