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案件仲裁程序是怎样的流程
1.首先是由当事人携带劳动仲裁的申请书提交申请。
2.其次,再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是否受理。
3.决定受理以后就会开庭进行审理。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费用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法律已经明确了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仲裁办案的经费是由当地财政予以保证的。从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都是不收费的。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法律快车提醒您,以下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