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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进行代位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2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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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可以进行代位继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等。在司法实践当中,代位继承纠纷适用三年民事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一、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进行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在死亡前依法享有继承权。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二、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怎样的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三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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