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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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了,并注明了离职时间
那看来你已经决定好要离开这家公司了。离职申请注明离职时间是个明智的做法,这样可以让公司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交接和其他相关事宜。接下来,你可以按照公司的规定和程序来办理离职手续。一般来说,这可能包括以下步骤:1. 与上级沟通:与你的直接上级或负责人进行沟通,告知他们你的离职决定,并确认离职手续的具体流程和要求。2. 完成工作交接:尽量将你手头的工作进行整理和交接,确保公司在你离开后能够顺利继续进行相关工作。3. 归还公司财物:归还公司提供给你的工作设备、文件、证件等财物。4. 办理离职手续:可能需要填写离职表格、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手续、领取离职证明等。5. 结算工资和福利:与公司财务部门核对你的工资、奖金、补贴等福利,并确保按时发放。6. 离职后的注意事项:了解公司关于离职后的规定,如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在整个离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态度是很重要的。尽量与公司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离职过程顺利进行。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工资、福利和离职证明等。如果你对离职手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建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劳动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指导。祝你未来一切顺利!
刘江
刘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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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次性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法律分析:工伤有如下待遇: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2、单位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或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4、住院治疗期间如有护理的护理费用按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5、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需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规定的标准不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遵义法律问答顾问
遵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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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我们在重庆的工伤八级能陪多少呢,工地上班?
八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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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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