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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的时候提示存在超期违法合同备案,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存在超期违法合同备案意味着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可能有一些手续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时间要求或者存在违规情况。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如果超出了这个期限,可能会出现“超期违法合同备案”的提示。这可能意味着:未及时备案:失业人员所在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备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时申领:失业人员本人未能在规定的60日内申请失业保险金。材料不齐全: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未能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建议首先确认自己是否已经满足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所有条件,包括是否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以及是否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然后检查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如果有疑问,最好直接咨询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便了解具体的解决办法和下一步应该如何操作。同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并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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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考证挂在其他公司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怎么办?
如果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了新工作,并且已经开始在其他公司工作,那么按照规定,您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是因为失业保险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一旦重新就业,就不再符合领取条件。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几个步骤:停止申领失业保险金:您应通过官方渠道停止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通过微信社保公众号、支付宝或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停领手续。提供必要材料:在停领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等。了解相关规定:建议您详细阅读当地的失业保险条例和规定,了解在找到新工作后,如何处理失业保险金的相关事宜。咨询专业人士:如果您对停领失业保险金的流程或规定有疑问,可以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指导。请注意,如果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考取了证书但并未实际开始工作,理论上仍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一旦开始在其他公司工作,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都应立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可能会影响您的信用记录或面临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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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伤残鉴定
人身保险伤残鉴定是指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人身保险伤残鉴定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确定伤残类别:鉴定人员应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损伤情况,确定所涉及的伤残类别。这需要根据人体的身体结构和功能损伤情况进行判断。2.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情况,在同类别伤残下,确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的划分通常按照一至十级进行,最重为第一级。3.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百分比,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具体的给付比例因不同的保险产品和条款而异,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判断。4.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在人身保险伤残鉴定中,需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同时,保险公司应该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程序和流程,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最终的鉴定结果应该能够客观反映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为保险金的给付提供准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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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签了劳务合同,之后自动离职,影响了领失业金怎么办
上班了失业金会自动停下。上班是不能够申请领取失业金的,因为失业金是针对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提供的经济保障,在职职工不属于失业人员,所以就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那么就需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然后需要在入职后继续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除名、开除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有些职工没能领到失业保险金,可能是因为缴费不满1年,也可能是因为没有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后,还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职工失业,申领失业保险待遇: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到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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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或除名事业编制军龄还视同缴费年限吗
法律分析:被开除的不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除名和自动离职之前的工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朔及力仅限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之日起,之前没有缴费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四、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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