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妈妈生前在香港立下遗嘱,说明所有财产均由弟弟继承,现在弟弟放弃房产,并想将房产赠予给我,我们两姐弟去公证处后,公证处人员说我的单位是小单位所出具的证明需要调查后才肯处理,并说如果我们不想这么麻烦可以到区人民法院办理,请问该手续如何办理?及是否弟弟继承了才能赠予给我,手续费需要多少?

其他 2010-07-20 2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提起继承诉讼。 诉讼之后继承。
  • 帮你过户成功,请联系我
  • 毛律师解答:首先,你母亲所立的是遗嘱,遗嘱自继承开始时生效,即你母亲过世后才能由你弟弟继承所有财产,房产由你弟弟继承以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房产所有权转移到你弟弟名下,他才能进行赠与或处分!你弟弟办理继承公证并过户以后,你弟弟再办赠与公证,并过户到你名下即可。
  • 去法院起诉,走双方都同意的诉讼程序,绿色通道,应该很快。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