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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住宅交付使用后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对物业的管理由售房单位负责,售房单位可以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也可以自行管理。自行管理的意思是否指开发商可以自行找几人管理物业而不必有物业独立法人及职业资格证书。国务院发下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请律师抽空帮我解惑,谢谢你的回答。

其他 2010-07-28 17: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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