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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日本妹妹家探亲,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其他 2020-08-07 19:2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需要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详细咨询公证处。
  • 到 公证处 和 使领馆 咨询 办理。
  • 咨询公证处,,,
  • 我国总的办理涉外认证手续的是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不过为方便各地公民及时办理认证手续,外交部已经授权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西、内蒙古、重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可以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对上述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文书使用国在当地设有领馆或其领馆领区包括该省、区、市,且领馆开展认证业务,则文书应先送该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而后送相关国家领馆办理认证。
  •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办理同父母亲属关系的申请人,需上传父母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信;
    5、上述证明材料中均不能体现亲属公民身份号码时,还需提交亲属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无法提供的亲属公证书中将无该亲属的身份号码,可能会影响使用。
    公证费一般是80元。
  •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 你好,咨询公证部门。
  • 你好,咨询公证处为准。
  • 请咨询公证处。
  • 请咨询出入境管理局
  • 您好!我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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