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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亲改嫁,继父有一套房产(为继父婚前独立购买),婚后如无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可视为共同财产,还是需要做和公证(母亲已在房产证中加入其名字) 2,我做为继子,按照继承法是否享受第一继承人的权力

其他 2010-08-04 14: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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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然房产证上已加入你母亲的名字,就可认定为共同产权。如果和你继父已形成抚养关系,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 1、是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如房产证已加入你母亲的名字,则为共同财产。 2、如果你臧你继父有抚养关系 继承时你享有继承的权利/
  • 产权证已变更的,作为其共同财产,如果你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作为继承人
  • 如果你的母亲已在该房产证中加入名字,该房产你母亲也就是共有人了。 至于第一 继承人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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