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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是深圳人,有两个子女(都是末成年人一个5岁一个3岁)离了婚。他香港有股票···,很不幸他因病去世没留下什么遗嘱,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当时我嫂(即子女母亲)答应了我妈说香港股票全部转回我妈名下,深圳这边的财产就放弃了。还去公证处办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但声明书中没说放弃香港股票这部份,不过我现在看到公证书有一条是《其它所有被继承人的所有动产,不动产,财产权益等》,现在香港的股票以办得差不多了,因为子女是末成年人,所以由他们母亲管子理。问题就是现在孩子母亲不去办理这事。我应该怎么做?孩子他母亲拿出哪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我母亲的哪一份公没有吗?

其他 2015-03-15 18: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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