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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第一条(五)土地面积五亩,承包期限二十年,总承包金七仟元整。第二条(三)乙方在承包期中把旱地改为水田,所投入的资金,劳力,承包期满乙方无条件将所开三亩归甲方使用,甲方不核算

消费者维权 2015-03-22 18: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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