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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1月份左右在**网招标一个项目的设计方案,经过对比之后选择了一有叫“**设计”的服务来合作,可是合作之后该服务商提供的设计稿件完全达不到我的要求,并且总是抄袭别人的方案,服务商的理由是设计事项太复杂,因此我已说明复杂的设计可以参考图的方式代替。经过两次修改之后也没有任务结果,于是决定与其终止合作,并向**网站平台发起了举报。而平台却一再拖延,迟迟不予处理,春节前说是节后初七会处理,到初七电话咨询的时候说是一到三天内可以解决,三天后再打电话过去还是没有处理好,之后反复催促也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3月12日左右才说明了他们的处理意见,竟要扣除30%的费用。他们打电话给我的时候说是如果不同意他们的处理结果,在七天之内可以发起诉讼。我就在315在线发起了投诉,因为工作较忙,没有关注投诉的处理方式,3月22日去查看的时候才发现,因为这样的案件不属于315监管,所以并没有受理,再回到**网发现已经处理完毕,钱款已经退还到我的帐户,可是扣除了30%款项。我们自己也是设计公司,在给别人做设计的时候,如果方案没有成功,不仅不能拿到设计费,自己因项目花费的钱也是由自己承担的。所以我觉得**平台这样的处理方式不合理。请问这样的情况可否再向相关监管平台发起投诉?扣除的30%的钱款能否要回?平台有一个交易问题双倍陪付的功能,我能否要求其双倍陪付?平台对于“限时解决”,“先行陪付”的承诺都没有实现,这些问题能否发起投诉?如上所诉问题应该向什么机构反应?怎样才能得到最有效的结果?

消费者维权 2015-03-23 12: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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