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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外贸业务,与客户合作期间,工厂老板答应说可以月结,但之后客户有1个月的款不付,但货已经出了。在追款过程中,工厂老板需要我签字,说若追不回款,本人就得出一部分钱。之后,我也一直在追款,但是由于客户是国外的,所以很难追得到,之后本人辞职后,工厂老板以为是我把钱拿走了,就凭那个签字的合同起诉我,这样我该怎么办?如果应诉的话,我该怎么做?他那边有我签的字,所以能成功吗?若我一直不付那一部分款的话,有什么后果吗?还有就是辞职时一个月的工资也没给我。开始说会给,后面就没音信了

其他 2015-04-02 09: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正常情况老板是不能要求你是还款的。具体情况的看你们双方签署的合同,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追问】合同的内容大概是,规定我要在一定时间内若没追回款的话,需要我个人承担那一部分。 现在工厂那边律师说已经起诉,打电话叫我去当地的劳动局拿什么材料,让我去做证明,我应该去吗?不去又有什么后果。
  • 还是积极应诉。
    【追问】积极应诉的话本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代理律师的话代理费用是多少?
  • 建议你请律师代理代去处理。如有需要请致电本律师。
    【追问】请代理律师的话,费用是多少?涉及金额为20000RMB。谢谢
  • 找律师积极应诉就是呢
  • 必须应诉,具体怎么做到时再说。拖欠工资可以申请仲裁
    【追问】请代理律师的话,费用是多少?涉及金额为20000RMB。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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