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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电子厂任职工程师6年零1个半月,目前公司面临裁员决策,我是被裁员的对象,每一年公司发了一个月的年终奖给我们签字(工资是5.4K,实际上扣了1千元的绩效奖,只有4K多),当时公司让我们领取现金时不让我们看标题(今天乍一看标题是经济补偿金),只让签字就给钱,我们都当年终奖了,现在面临裁员补偿的时候,人事部拿这个所谓的"经济补偿金"来忽悠我,我说这是不合法的,不受劳动法保护的,人事部主管说他今天去了龙华新区劳动仲裁问了,说仲裁部门认可他们这样的说法,请问我该怎么办,公司这样的忽悠劳动者是否合法,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应该请律师还是请劳动仲裁,谢谢各位大师帮帮我们弱势群体,十万火急,家里负担重,上有老下有小,谢谢!

其他 2015-06-26 21: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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