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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家传统的销售公司,我想咨询一下:因为销售这个工作人员流动很频繁,有不少人来公司不到一个月、不到半个月,甚至只有几天,因为怕辛苦就辞职了,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公司每次招新人都会花不少人力、物力、财力给每个新员工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还免费提供他们午餐。我想要问的是:这些人中如果不到一个月、半个月的、公司给他们培训好了就自己辞职的,他们的工资应该怎么结算?他们要不要承担公司的培训费?

其他 2020-05-06 07:5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员工如果自己主动辞职,是不会有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的,同时如果用人但为能够证明员工没有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在正式期提前一个月辞职,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则用人单位还可以就此要求员工给与一定的损害赔偿。
  • 不管以什么理由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否则你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可以在你们的合同中对有关问题进行约定
  • 要看你们双方的约定的。
  • 要看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处理。
  • 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
  • 应该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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