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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外资企业的车间生产工人,公司截至2015年已经成立十多年,车间生产管理模式一直没变,就在今年的五月份公司更换了两台新的生产设备,要求我们减掉一部分人员,降低生产成本改变以往的生产操作模式,一个人干两个员工的工作,我们都不同意,后来公司找我们商量说可以给我们一定的奖励补贴,条件是达到新规定的生产目标,我们努力工作了一个月月底递交了一份生产量的报表,可是过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公司给我们通知说上个月都没有达到生产量奖励补贴没有,我们当时停工了,一个小时多,我们要求公司重新商量现在的生产模式,要求上个月我们努力工作的付出给予奖励,可是公司不但没有答复,而且还在公司公告我们停工人员罚款通知,还给我本人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我应该怎么解决问题。

其他 2015-08-02 18: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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